《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项目BIM技术应用验收评审标准》专家研讨会召开

为进一步贯彻《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的通知》(沪建建管〔2016〕250号),推进BIM技术在保障性住房项目中的应用,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市保障房项目和BIM技术应用的实际,于2016年12月16日发布了《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实施要点》的通知(沪建建管〔2016〕1124号)。《通知》中明确,针对实施BIM技术应用的保障性住房项目,在验收阶段,由上海BIM推广中心组织专家验收,达到应用要求的,由中心出具《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项目BIM技术应用验收合格意见书》。验收合格后,建设单位凭《意见书》在项目回购中计入工程成本。

近日,上海BIM推广中心组织召开了《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项目BIM技术应用验收评审标准》专家研讨会。上海市住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副处长沈宏、市发改委、市住宅中心、上海BIM推广中心秘书长周红波、副秘书长张俊,以及专家出席了此次会议。

会上,周红波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张俊分别介绍了上海市保障性住房项目BIM技术应用验收评审标准的编制情况,以及前期保障房项目实施BIM技术的总体概况。与会专家在会上进行了深入探讨,对验收评审标准给予了高度认可,认为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对保障房验收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,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。

沈宏副处长在总结时表示,希望中心能够根据专家建议,对评审标准做进一步完善,提升可操作性,并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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